最新公告
‼「立法院最新提案修正《公證法》第 13 條,未來若三讀通過,將有兩大突破:」‼
✔合意終止可執行: 只要雙方有『書面』合意解約,房客不搬即可強制執行 。
✔欠租可直接執行(關鍵): 若房客遲付租金導致解約,可直接強制執行,不需等租約到期。
但注意!草案規定租約期限必須在『二年以上』
👉租期策略調整:「建議房東未來可考慮將租約簽訂為 2 年(或以上),並辦理公證,以獲取『欠租即執行』的法律保護傘。」
👉文件管理的重要性:「法院執行處僅進行『形式審查』 。這意味著存證信函、催繳紀錄、送達回執必須非常精確。
這正是專業代管團隊存在的價值——確保每一個法務流程都無懈可擊。」
✨「法律在變,管理策略也要變。交給愛窩集團,讓您的資產活化更無痛。」✨

